一、 办事依据:
关于印发《北安市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退休审批管理规定》的通知
二、 申报材料:
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持本人的人事档案及身份证向劳动保障部门申报退休。
三、 办事程序:
个人账户股根据局下发的《北安市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花名册》修改批准退休人员的参保信息,并核实单位和个人缴费等基本情况(有欠费的通知单位或个人补齐欠费,灵活就业人员在本人累计缴费年限达到15年后无力缴费的需本人提出不补缴费用的书面申请),于每月22日之前将新批准的退休人员(没有欠费的)直接批量转入退休库,2个工作日办结,有欠费随到随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