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三三三人才工程”人选培养工作,促进工程人选快速成长,经专家评议,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利用2020年度我市“三三三人才工程”培养经费对部分工程人选的研究项目(课题)给予经费资助。
今年我市共安排小额资助经费14万元人民币,评委会议定安排重点资助5人,额度为2-3万元。受资助人员将与市人社局签订《高层次人才资助项目任务合同书》。受资助的研究项目将(课题)纳入本单位的科研计划,在2-3年内完成结题。
人才培养经费可用于科研必需的仪器设备、实验材料购置费;研究业务、文献出版、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聘请专家或赴外从事项目论证研讨、学术交流咨询会议、差旅费;也可聘用无工资收入(在校研究生、博士生)从事合作研究和临时人员的劳务费支出,但不得超过资助经费总额的30%,不得作为个人生活费用。
各单位人事、财务部门要加强对受资助人才工程培养经费的监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或挪用,确保资助经费发挥最大的作用。